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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永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街道实际,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将永昌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永昌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其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抓好公开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同时,结合工作动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全面公开的原则,把除了属于国家秘密以外的各项行政事务向居民群众公开。一是按照“主动公开”的原则,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收支,各项政策落实等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居民群众公开,严格控制不公开的范围,尽量做到全面公开,切实让居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各项行政行为。二是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原则,根据居民群众的申请,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都予以公开。居民群众可根据《政务公开申请表》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即可查阅有关资料。

        三是抓好安全保障。街道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做到“上网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泄密问题。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究。同时还结合街道“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并充分听取居民群众和社区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 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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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永昌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还不够及时;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街道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永昌街道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确保依法依规的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31-8562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