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长张志军在听取李炜姝副市长分管部门工作汇报时,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市民委(宗教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好张志军市长指示精神,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突出主责主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全市团结和谐稳定做出重大贡献。二是要树立问题导向,尽职尽责,全力推动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结合贯彻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督查检查意见,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效率,突出效果。扎实开展“建行风、转作风、提能力”专项整治活动,对民族宗教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制定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三是要把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要推动工作机关化向基层化转变。民族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是做人的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宗教团体、民族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其在宗教事务管理、民族事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服务工作,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