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地生根,农安公路段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梳理细化形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一份,明确党组书记、段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负责,并对分管科室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根据各自职责,逐项列明责任主体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每年向上一级责任主体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本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亲自督促解决,日常性约谈不少于两次等。农安段规定,对因落实责任不力,导致分管科室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发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农安公路段 杨希峰)